放心,可不比那些相机差,毕竟是大牌子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

眉眼温柔,小雨轻声说道,带着几分的嫌弃,“也不知你是怎么想的,非得用那么好的手机,不过用来拍照倒也是刚好。”

“嘿嘿。”

万红壮低着头,望着手里那款苹果手机,莫名地有些怀念。

好像自己正式开始写小说,也是这一年吧,至于万红壮这个笔名,也是在那年诞生的。

兴许是机缘巧合,抑或是蓄谋已久。

总之,在那所谓的比赛还没开始之前,他便开始找寻其它的路子,嗯,能够赚钱的路子。

最后,他还是将目光投向了如火如荼的网文界,并且成功签约驰骋。

至于他的编辑,就是薯条。

彼时,恰逢网文界最为繁盛的时候,堪称鲜花着锦、烈火烹油。

自然,也诞生了无数的财富神话。

亢奋、羡慕、躁郁、浮夸……每个进入网文界的人,无不向往着,自己能够成为下一位大神,月入百万,走上人生巅峰。

就像海贼王开头,罗杰处刑前的一句话,开启了大海贼时代。

当无数扑街,前仆后继地涌入网文界的时候……大网文时代,也就这样开启了。

当然,有人进来,自然有人离开。

所谓的网文,成功的概率,几乎可以媲美彩票大奖。

混得好点的,确实能够有一笔不错的收入,但仅就这样,几乎都已经是万里挑一了,更不用说那些所谓网站的招牌大神……

所以,成功的固然有,但更多的还是折戟沉沙,黯然离场……

与大多数人不同。

万红壮自然也期望着自己可以一书成神。

但他的野心很小,更多时候,他只是将这所谓的野心小心翼翼地藏在心底。

你说他鸡贼也好,谨慎也罢……总之对外,他始终自诩扑街,然后,闷声赚大钱。

当然,彼时的他,也并不觉得自己可以通过写书赚到多少钱,但好歹……凭借他的手速,每个月还能获得额外1、2000元的收入,他就很满足了。

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。

所以为了码字方便,他不惜斥巨资,换了一台最新款的苹果手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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